2018年青岛崂山区浮山小学招生简章(2)
家长帮青岛站
2018-06-29 11:06:07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办法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学区常住、并在崂山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或办企业、经商但没有崂山区常住户口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崂山区公办小学入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崂山区务工一年以上(提供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核发的劳动合同和用工花名册及社保证明和一年投保明细)或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交税证明;
0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本学区内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跟住所对应的“崂山区居住证”;
03在本学区有稳定的住所,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学区内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同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近六个月水电费发票);或者学区内自有住所的房产证与契税等发票(因客观原因等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及发票)
04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以下简称四证)符合以上条件者填写《崂山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