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对幼儿进行有效心理健康教育
2001年7月2日,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正式颁布并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幼儿教育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近五年来,广大幼教工作者不断探索和实践,在研究领域取得了许多成果。然而,幼儿现代化教育在我国毕竟起步较晚,一些传统的教育观念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根深蒂固,思想观念的陈旧仍是阻碍我国当前幼教改革的首要问题,针对此现状,本人根据自己几年来在幼教工作中积累的一些认识,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是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纲要》中明确要求“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近几年来,虽然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有所深入,但由于我国在幼儿教育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完善,人们对正确的幼儿健康观念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一个真正健康的人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生理健康,即人的任何生理机能均正常,无病症;二是指人的心理健康。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理论,儿童出生后,第四年到第六年是儿童形成健康的独立意识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如果成人能积极鼓励儿童的独创性和想象力,就有助于培养其正视和追求有价值的目的的勇气。反之,儿童就会出现缺乏自信心、暴力倾向、自恋等心理畸型。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直至《纲要》颁布两年多后的今天,幼儿教师的头脑中仍残留着许多落后的教育观念。幼儿教育的主体地位仍没得到充分的体现,偏重知识灌输,喜欢孩子的循规导矩,习惯于对幼儿发号施令,不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的幼儿教师仍不乏其人,幼儿健康的心理也因此遭到严重歪曲和扼杀。
我认为,正确的健康观念必须包涵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并重观念
当前由于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生活方式、社会文化等众多因素对幼儿教育的影响,幼儿身体的发育也出现了新的不良现象。因此,在今后的幼儿健康教育研究中即要防止单纯重视幼儿身体健康,也要防止片面的强调幼儿的心理健康,顾此失彼的后果必然与身心并重的初衷背道而驰,也必然造成幼儿成长、发育及成熟的障碍。只有幼儿的生理和心理都能得到重视,相互促进,形成良好的互动效果,最终才能培养出身心两健的孩子。
(二)是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观念
幼儿虽然年龄小,但用为一个独立的人,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幼儿作为教育的主体,教师应尊重其权利和地位,平等、民主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而有的教师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总是喜欢拿一些成人化的纪律、规则要求孩子,幼儿一旦犯了过错,便严厉批评,甚至编造一些设想吓唬孩子,象“老师不喜欢你了”、 “告诉你妈妈”、“爸爸会打你”等等,造成幼儿产生畏惧心理,不敢接近教师或其他小朋友,久而久之,便产生孤僻心理,从而对自身的价值认识失去信心。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认为:得到他人的尊重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每一个人,包括幼儿都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因此,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与幼儿平视地“对话”,民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让幼儿在与教师的交流中充分相信自身存在的价值。
(三)是幼儿心理的个性差异观念
作为个性心理特征的气质和性格,在每个幼儿身上表现的表征都不一样。有的调皮好动;有的有暴力倾向,喜欢攻击别人;有的活动开朗、有的胆小怕事;有的沉默寡言、有的能说会道等等。当然这即有遗传因素,也和环境、父母的行为影响、言传身教等诸多因素有关,如果我们能以理智的心态,对幼儿的这些表现进行积极引导,保留其良好的方面,疏导其不利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方面,采取有效的教育措施,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是幼儿健康心理的主动发展观念
《纲要》提出:“即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需要,避免过渡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自理、自立的尝试。”幼儿比成人更需要得到及时地帮助,更需要健康成长的环境的特点确定了健康促进的必要性,幼儿身心的可塑性则提供了健康促进的现实性,幼儿的健康促进并不意味着拔苗助长,无论是进行幼儿健康教育还是试图改善幼儿的周围环境,制定卫生保健法规等都要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否则不仅不能促进健康,而且还会有损健康。为了促进幼儿健康,成人理所当然要予以健康指导,但健康的幼儿能够自助,健康促进也需要幼儿为所能及的主动参与,尽管幼儿被期待着尽快建立各种健康行为,但并非被强加众多的行为规范,而是主动积极地发挥健康潜能,为此,健康知识的传播着眼于幼儿的内化程度,健康态度的培养着眼于幼儿的情感体验,健康行为的形成着眼于幼儿的自觉自动,任何时候的健康教育都不能违背幼儿的意愿,否则幼儿健康只能成为幻想。
二是如何能对幼儿进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我认为应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幼儿
教师对幼儿的爱是教育中最宝贵的营养,沐浴于爱的甘霖下的幼儿才会有安全感,也才能适应幼儿园环境 ,学会与同伴、教师交往,形成活泼开朗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