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午托3年覆盖95%学校,老师服务150元/天
学生在学校午餐午休,这是家长一直颇为关心的话题。最近,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透露了具体的实施细节以及时间表。看了相关文件,提炼出两个重点内容:
一、从2018年到2020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
具体任务分解如下:2018年,全市6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19年,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20年,全市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二、学校午餐午休管理人员1-4年级按照学校班级数的1:1.5、5-9年级按照学校班级数的1:1.1配备。
公办学校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由学校教职员工承担的,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在经费上予以保障,由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单列核增拨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进行管理的,参照上述标准由财政保障购买服务的相关经费。
民办学校提供学生午餐午休服务的,其中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部分的学生由财政参照公办学校标准给予午餐午休管理经费保障,其他民办学校学生的午餐午休管理可由各区根据实际自行探索给予适当补贴。
3、在校午餐午休怎么收费?
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和供餐方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低保家庭学生的午餐费用由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4、怎么保障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消防、卫生、食药、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午托机构管理指引,监督校外午托机构建立完善学生接送制度、点名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洁制度、午休制度、家长沟通交流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消防、食药等部门按规定对校外午托机构进行监管,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校外午托机构的消防、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民政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规定的机构。
城管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社区巡查,及时查处无证校外午托机构。鼓励家长和学生对涉及校外午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为了破解校外午托机构“认证难”的问题,这次深圳还计划改革校外午托管理体制。其中,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的活动场地,为中小学生提供午托服务。
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可以选择继续按照民办非企业方式开展业务,也可以选择注销民办非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商事主体。
看到这个消息,着实为家长们感到高兴,盼望这么多年的学校午餐午休重终于要来了!以前,一个孩子的一顿午餐就牵涉一个人力,家长不堪重负。而深圳现有的大部分校外午托机构未取得相关资质,安全隐患突出,成为一个管理死结。在此情况下,深圳推动学生在校午餐午休落地,这绝对是一等一的好事情!
此外还有几个重要问题,整理如下:
1、校内供餐还是校外配餐?
以校内午餐午休为主、校外午餐午休为辅。目前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将学生食堂扩容到能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规模。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
对于新建学校,要求必须配备午餐午休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2、为何公办学校教职工承担午餐午休管理
按150元/天计算?
考虑到目前学校教师工作基本已经满负荷,如果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由学校教师承担,在不增加教师的情况下,午餐午休管理实际上是加班工作,因此可以按法定加班工资计算标准计算确定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报酬。
目前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教师月工资水平约为1万元,参照此标准,则每小时工资约为56.8元。午餐午休管理时间约为两小时,且为正常工作之外的加班时间,需按工资的1.5倍计算,以此计算,每天每名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劳务报酬约为170元。因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工资有高有低,为便于预算编制和统一标准,建议按150元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