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翠苑校区招生简章(2)
家长帮杭州站
2018-08-01 16:12:03
若房屋产权人中有非孩子监护人的,如不在同一户籍本上,请携带能证明相关产权人与孩子关系的材料;如果房产属于租赁或单位公房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证明。
(二)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
户籍本相关页、父母身份证、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三)杭州市区拆迁家庭适龄儿童:
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有效的拆迁协议、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四)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不在同一户口内需提供结婚证);
2.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
3.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4.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报名时请带孩子。随带材料(除身份证、接种卡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一)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的优先原则,按序录取。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二)不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