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胜利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2)
(二)录取办法
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方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六、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为保证现场报名秩序,请家长不要带孩子一起来校报名。
2.需携带材料:
(1)网报生成的登记码;
(2)户口簿、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亲家庭,请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或有效的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现场报名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作适当调配。最后录取在何校,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未尽事宜请与教导处联系。
咨询电话:0571-86560836江老师、汤老师
杭州市胜利小学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