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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思小学新生招生简章(3)

家长帮杭州站 2018-08-02 15: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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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学校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开发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顺序排序,入户时间早者先录取。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根据随迁子女取得开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

  4.符合条件、该学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社发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5.符合医药小镇等本区特殊人才引进对象的子女由学校接受报名、收集资料并交由社发局审核与安排就读。

  特别说明

  1.开发区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智力障碍儿童凭户籍本、房产证、接种卡、残疾证(或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病历检查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8日前到社发局基础教育科登记,由社发局帮助安排就读;盲童向社发局或开发区残联报名就读浙江省盲人学校;聋哑儿童向杭州市聋人学校报名就读。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办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办理。

  3.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以及驻杭部队师首长子女、城郊团级部队一名部队首长子女、本校教师子女,经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分配就读。

  4.工作地为开发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j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办理。

  5.符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管理及技术骨干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规定的学生,提供相关材料至区委办、人才科技局、经发局、商务局、街道,经审核后酌情安排就近入学。

  6.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或免于入学的,家长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报告,经教育服务区学校审核盖章批准,报社发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

  7.为确保教育服务区内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对因学校学额已满而无法招收入学,家长要求调剂入学的适龄儿童,本校将收取相关资料并作详细登记并上报社发局,由社发局酌情在区内调剂安排。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

  0571-5607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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