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集体社会活动的实施原则与策略(2)
2.坚持以内在体验为主。在社会学习过程中,幼儿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由此获得不同的情感体验,这些结果和体验又会反过来对其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即带来益处和愉快体验的行为会增强,带来坏处和消极体验的行为会减少。[3]在集体社会活动中,有些教师把这样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奖励”,但其实质是幼儿的自我强化,教师要善于关注如何激发幼儿产生这种正向的、积极的内在体验,以此帮助幼儿内化正确的社会行为。
3.坚持以深度体验为主。为了加深幼儿的体验,很多教师都会在社会活动中设置实践环节,但遗憾的是,这些实践环节普遍存在纸上谈兵、蜻蜓点水等弊端。教师应认识到,实践活动不是外在形式,而是学习主体在亲身经历的过程中,对活动所隐含的意义形成深刻领悟与感受的过程。为此,教师首先要给幼儿真实的体验,避免纸上谈兵,即应将活动落到实处,而不只是在形式上像个社会活动。那种只能让幼儿获得虚假体验的表演式社会活动完全不能给孩子们带来深刻的体验与感受,是教师应竭力避免的。这也就意味着教师应善于创设条件,让幼儿身临其境,体会符合真实社会需要的行为,体验真实社会互动带来的真切感受。其次,教师要给幼儿充分的体验,避免蜻蜓点水。以大班社会活动“关心残疾人”为例,第一次开展活动时,教师请幼儿戴眼罩走了一会,然后让他们说说对黑暗的感受。结果大部分幼儿都觉得挺好玩,无法体会到盲人的不便。经过园本研讨,教师将之改为创设一条被杂物占领的盲道,先请幼儿睁着眼睛走一遍,然后请幼儿戴上眼罩走一遍。如此对比之后,幼儿纷纷表达自己戴上眼罩走时的不快体验:“我觉得有点害怕,不知道会踢到什么东西”“我很紧张,怕摔跤”“我要提醒我的爸爸妈妈,不能把车停在盲道上”,等等。正因为体验是充分的、深入的,幼儿才能自发地感受到应该怎样尊重和帮助盲人。
(二)重视幼儿的自主调节
社会性发展是主体在亲历实践中逐渐形成自己的人格结构、行为模式的过程,这种生长极具个人特征,他人无法替代,因此教师指导时不能用同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也不能用同一个模具定型所有幼儿,[4]而应着眼于唤醒幼儿内在的生命力,引导他们自我调节,从而实现自主成长。
1.学会聆听。真正聆听幼儿并不容易,首先幼儿的语言、思维能力有限,表达时经常出现零散、跳跃的现象。教师应放下权威姿态,抑制住包办替代的冲动,专注而有耐心地听幼儿谈话,让幼儿成为讲述者、教师成为倾听者,是对幼儿莫大的鼓励,有利于幼儿从容地整理并调节自己的想法。其次,教师要结合幼儿的个性特征,敏锐理解幼儿语言背后的内心世界。
2.学会尊重。社会领域的某些内容具有很强的辩证性,比如“谦让”与“维护自身权利”、“竞争”与“合作”等,因此社会活动有时没有标准答案。教师应尊重幼儿的各种意见,让幼儿自己判断,这样有助于幼儿在思考、实践中逐步确立自身的行为准则。
3.学会交谈。教师的话语对幼儿有着强烈的暗示作用,为了避免幼儿盲从权威,失去自我调节的机会,教师应特别注意与幼儿交谈的方式,避免直接评判幼儿,而能用询问、讨论的方式展开交谈,尽量启发幼儿自我判断、自我纠正。
4.学会等待。幼儿如同各种各样的花朵,每一朵都有不同的花期。教师在集体社会活动中的指导要克服急功近利的倾向,认识到有些问题不一定非要立即解决,可以给予幼儿继续在实际生活中自我调整的时间和空间。总之,所谓“教育有法而无定法”,幼儿园集体社会教学策略多种多样,教师始终要把握好儿童立场,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活动的需要灵活、艺术地实施教学,为幼儿的自主成长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