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目标
导读:《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教育目标与是把保教作为一个统一体而具体阐述的。所以保教结合的教育思想,必须渗透于实施教育目标中,贯串于全部管理过程中。
幼儿园的总目标包括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二者有机地构成“目标管理”系统。
本节专讲教育目标,即培养目标。在幼儿园里,起主导作用的不是园舍和设施等物质条件,而是要把幼儿培养成怎样的人。明确的教育目标,体现着办园方向,统率着幼儿园全部教育活动并制约着全部管理活动。因此,确立和实施科学的教育目标,是管理的首要任务。
一、确立幼儿园教育目标的依据
1.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幼儿教育具有社会属性。教育是人类特有的社会活动,其职能是把人类历史上积累的知识、经验、技能、思维方式、精神文明、优良素质、民族传统等,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传播给下一代,培养为社会服务的人。这种人类特有的社会活动,牵动着千千万万家庭,事关子孙后代成长和国家民族的繁荣昌盛。
其次,教育要受社会性质的制约。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总是根据自身的利益和需要来规定培养新一代人的方向。社会主义的幼儿教育,要为幼儿入小学打好基础,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三,教育任务必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新一代人应具备的素质要求是不同的。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要求幼儿园完成教养幼儿、为生产建设服务(含解放妇女劳动力)两大任务。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进入“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席卷全球的新技术革命高潮也同时到来,因此“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成为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使原来只注重传授知识的传统教育观和人才质量观面对着时代的严峻挑战。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方针,为教育改革和培养目标注入了新的内涵和活力。于是国家明确规定培养“四有”、“三热爱”、“两精神”的一代新人。随着幼教改革的深入,80年代以来,强调在丰富幼儿知识、经验的过程中,要注重开发智力和才能、培养良好个性、发展社会性品质和适应能力等等。在世纪之交的今天,则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拓创新教育,强调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新方向。这些不断发展的新要求,都是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提出的。
2.依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及其需求
全面促进幼儿素质和谐发展是幼儿教育的中心任务。发展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前者指身体的正常发育和体质的增强;后者指知识技能的获得,生活经验的丰富,智力才能的开发,思想品质的培养,以及情感、兴趣、爱好、志向和性格发展等。由于幼儿“身”、“心”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系统,所以必须保证二者同步、协调、和谐发展,即常说的“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幼儿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而发展的实质是不断开发其个体潜能,即表现为各方面都由“现有发展区”向“最近发展区”不断发展的过程。如果对幼儿提出过高、过难或过低、过易的教育要求,都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达不到发展潜能的目的。所以,制定教育目标必须以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为依据。
3.依据幼儿教育的启蒙性质
幼儿教育是启蒙教育。这是因为幼儿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尚处于朦朦胧胧的阶段,还不能分门别类地接受系统科学知识。所以,幼儿教育的任务是为入小学打好基础,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这一启蒙性质的特点是:第一,幼儿认识的内容应是幼儿周围生活环境中所常见的、有代表性的、具体形象的、浅显易懂的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初步培养幼儿数量、时空等概念,发展语言表达与审美能力等。例如:让幼儿认识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认知物体的形态、结构、色彩、气味、大小、长短、粗细等外部特征及其数量关系、时空关系等等。知道事物的名称、用途、与人们的关系。学会排序、比较异同和分类,了解事物之间或自然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因果关系等等,而未要求幼儿掌握抽象的理论。第二,对幼儿认知要求虽是粗略、浅易的,但必须是科学的、唯物的、辩证的。第三,幼儿教育的方式应形象、具体、直观、生动活泼,并要求多种形式、手段、方法合理结合,综合运用,创设立体、开放的教育环境。第四,强调幼儿教育不以传授知识的多少为主要目标,重在发展幼儿素质,开发幼儿智能和创造性才干,培养良好个性品质,提高适应社会环境能力等。总之,把握幼儿教育的启蒙性质,在于严格区别于小学教育,防止小学化或成人化倾向,使教育目标确实建立在幼儿教育工作规律的基础上。
只有把握好上述三个方面的依据,才能确立起科学的教育目标。
二、幼儿园教育目标结构体系
预期的教育目标,是通过目标结构及其整、分、合的运转过程而实现的。结构是功能的保证。我国幼儿园教育目标结构,是在国家幼儿教育总目标的宏观指导下,包括各教育领域和教材分类目标、幼儿身心素质发展目标、学段目标、单元主题教育目标及一个个具体教育活动目标等组成。这是通过“综合——分析——综合”思维过程而形成的纵横交叉、有机结合的目标系统。
1.幼儿教育总目标
199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条明确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五条又具体规定了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应该注意,这里规定的是“主要目标”,以四个方面为主线提出,但并不意味着幼儿的发展只局限于这些内容。例如,发展幼儿与他人友好相处的交际能力、自律能力,开发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萌发环保意识,培养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等等,都属于幼儿素质发展内容,也都是现代社会所需求的。这一精神,国家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司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讲解提纲”中已作了说明。
2.教育领域分类目标
实施教育活动,首先应确定教育内容。而教育内容因各教育领域的不同特点决定着分类。教育领域的分类,目前我国有两种分法:一是划分为五大领域,即健康教育、科学教育、社会教育、语言教育、艺术教育等;二是划分为七大领域,即包括健康教育、数学教育、科学教育、社会教育、语言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两种分类,各有一定道理,不妨先在实践中检验,不必一刀切。
在各大教育领域中,又包括不同的内容类别。如健康领域分为卫生保健、体育活动、心理健康;数学领域分为数概念、10以内的加减运算、量的感知和几何形体、时空关系的认识以及感知集合(物体归类);科学领域分为生命科学、环保科学、科技产品、科学现象;社会领域分为社会意识、社会环境、人际关系。社会行为。社会文化;音乐领域分为唱歌、律动、音乐欣赏、器乐演奏;美术领域分为绘画、手工、作品欣赏。
按照上述领域和类别,分别确定教学内容和要求的分类目标。依传统说法称谓“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