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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

幼教网 2017-01-03 1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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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小学入学工作有关政策

  (一)适龄儿童入小学,需注册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规定时间如实进行填报,并打印信息采集表。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保证所提供入学各项证明材料及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虚假的证明材料及信息将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

  (二)特殊教育学校(班)可根据学生的残疾程度安排好随班就读,保证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适时接受义务教育。

  (三)城区各小学入学登记时,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原则上招收本片内既有户口又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且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在一起条件双符合的适龄生,适当安排片内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的适龄生。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标准细则》执行,禁止招收不足龄和片外生。

  (四)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五)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凡报名登记寄宿制学校学习的学生,入学时应向学校出示本人近期体检证明(含肝功化验)。学校可拒绝接收经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为寄宿生。

  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如下:

  怀柔一小:泉河街道所属兴怀大街以北,滨湖北街、于家园南街以南,西起青春路,东至开放路;泉河街道所属滨湖北街以北,潘家园街以南,北斜街以东,东至迎宾路。

  怀柔二小:龙山街道所属南大街以北,泉河街道所属怀柔四中路以南,东至青春路。

  怀柔三小:龙山街道所属府前街以南,兴怀大街以南,南大街、府前东街以北地区,西至青春路,东至城区边界。

  实验小学:泉河街道所属怀柔四中路——潘家园街东至迎宾路以北地区;北斜街以西至青春路南起滨湖北街向北至城区边界;卢庄和红螺镇村。

  怀柔镇中心小学:龙山街道所属府前东街向东延伸至城区边界、南大街向西延伸至城区边界以南地区。

  怀柔六小:开放路以东、兴怀大街的延长线以北;迎宾路以东、于家园南街以北地区;东四村和大屯村。

  实验二小怀柔分校:城区一至六小的划片范围。

  在怀柔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经教委小教科审核材料后协调在城区小学(含实验二小怀柔分校)入学。

  六、相关工作要求

  2016年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继续对小学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重点就公办学校通过考试、培训班等形式选拔学生,奥数竞赛与入学挂钩,学校私自招生行为,以及区县教委建立和落实控制跨片流动审核制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本意见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入学政策落实到位。

  (一)区教委负责统筹和指导小学入学工作,并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小教科、区教育考试中心、学校共同参与招生工作,区教委监察科负责监督。区教育督导室、纪检监察科对小学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检查学校私自招生行为,禁止非正常录取和已被其它校录取的新生,禁止跨片招生,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学校依法办学执行指标中。

  (二)建立区教委、镇乡政府、学校、幼儿园宣传体系,积极做好入学工作宣传。宣传《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的办法》、怀柔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市区两级小学入学有关政策。充分利用怀柔报、怀柔广播、信息手段和张榜公示的形式,把网上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小学入学的资格、区域划分、计划编排、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程序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与解释工作。

  (三)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各学校严格执行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和面试。各学校不得收取入学报名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要及时通报。

  (四)实行计划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保证阳光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布的班额标准执行。

  (五)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怀柔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六)严格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建立良好的招生信度,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小教科,69621036;入学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信息中心,69625985。

  七、怀柔区2016年小学入学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1.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2.5月9日至5月31日,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3.5月13日至5月31日,完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4.5月26日,审核超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信息,进行采集。

  5.6月10日前,寄宿制等其他入学完成录取。

  6.6月初,各校张贴公布入学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全区统一进行入学登记

  1.6月18—6月19日,小学审核入学信息。

  2.补录时间:6月25日上午8:30-11:30(周六)。

  (三)6月13日,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四)6月27日—6月30日,区教委审批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册。

  (五)7月4日起,各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9月1日至9月15日,建立小学生学籍档案。

  怀柔城区部分小学就近入学分片招生示意图

  备注:此图中1-6小的划片范围均符合实验二小怀柔分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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