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仑区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入学公告(2)
4.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经北仑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查验盖章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北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或各街道(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申请人提请查验前十天内出具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5. 申请人与北仑区域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在北仑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在现居住地领取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北仑区注册的,需提供该分支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市场监管部门档案室北仑区恒山路488号泰隆银行三楼申请查询,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
(二)积分入学的证明材料
根据《北仑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办理积分所需递交的证明材料。
四、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新生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2016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 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1.资格确认。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籍贯地户口簿等基础材料、查验材料和积分入学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立的积分专窗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符合的领取《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审验表》(以下统一简称“《资格审验表》”),接受窗口查验,各街道(乡镇)综合各职能部门对五项资格条件的查验意见,在《资格审验表》上签署是否符合查验条件的结论意见;
2. 申请积分。符合查验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北仑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积分入学申请表》(以下统一简称“《积分申请表》”),申请办理积分;
3.积分查询。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各街道(乡镇)积分专窗查询审核后的积分。
(三)申请就学
1.积分情况公示。积分结束后,在北仑之窗网站上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如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向各街道(乡镇)积分专窗提出复核;
2. 积分分数线公布。公示结束后,根据各街道(乡镇)可提供的学位余额数,分街道(乡镇)划定积分分数线,通过北仑教科网和北仑之窗向社会公布;
3.提出就学申请。有效积分达到积分分数线者根据招生公告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到现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不得多处报名。
五、注意事项
1. 实施积分入学办法后,因为学位余额数不足,达不到所在街道(乡镇)积分分数线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无法在我区学校就读,请各位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同时做好回户籍地就学的准备;
2.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各街道(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