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2018年幼升小学校招生事项说明(2)
五、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根据片区内各学校计划数,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先根据共享学区片区内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按照片区内所有学校就读资质审核合格学生的类别及积分圈定被录取的学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六、与学位房制度的关系
本通告与2017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告》不冲突。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推行学位房制度,不接受学位已被锁定的房屋用于申请学位。
七、附则
1.在学生就读期间,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范围内的学校之间禁止转学。
2.每班按50人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不予递补。
3.根据近年来我区招生情况和2018年学位预测,2018年秋季我区绝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仍然紧张,录取类别及录取分数较往年将会提高,请家长及时关注招生信息,提前做好入学申请准备。
4.本通告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本通告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冲突,则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6.请家长及时留意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baoan.gov.cn/ggfw/jy/)相关通知公告,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第一学区(新安街道)27897933;
第二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
第三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
第四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7860;
第五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9014;
第六学区(石岩街道)27604873、27761116、29059870。
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
附件:宝安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