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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开展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018级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的通知(3)

家长帮论坛重庆站 2018-04-12 2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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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手机端

  打开手机微信,通过搜索公众号“九龙小教招生平台”或扫描二维码(见下图)关注该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二、购房入学

  1.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网上提交材料:①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②身份证;③房产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④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九龙坡区暂住登记凭证(见附件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购房时间先后进行电脑排序。

  2.报名程序

  (1)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信息登记前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

  (2)提交申请并填报志愿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九龙坡区招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入学申请。

  购房入学类网上登记时间:5月2日~5月8日。

  (3)网上材料审核

  接收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后,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和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家长提交申请后可登录招生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并根据相关提示配合审核学校工作。

  购房入学类网上查看审核情况时间:5月11日~5月16日。

  (4)公布接收情况

  网上材料审核成功的申请人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家长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入学申请受理结果,接受监督。

  购房入学类录取结果公布时间:5月21日。

  (5)现场材料审核

  购房类学生家长根据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拟接收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逾期不至视为自动放弃。

  审核成功,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积分入学

  1.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缴纳社保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网上提交材料:①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②身份证;③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九龙坡区暂住登记凭证(见附件1));④九龙坡区参保证明(见附件2)或九龙坡区营业执照及九龙坡区营业执照有效证明(见附件3)(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

  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附加分

  ①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九龙坡区暂住登记凭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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