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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波海曙区小学幼升小招生政策及区划表(3)

家长帮论坛宁波站 2018-04-14 21: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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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不再视作学区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流动人口子女

  (1)入学条件

  2018年秋季,子女需要在暂住地入读小学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①在海曙区有稳定职业(指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本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②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③父母双方均在暂住地取得《居住证》或有公安部门居住登记记录一年及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各镇乡、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①与海曙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暂住地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海曙区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的需提供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具体标准见附件2);

  ②由海曙区镇乡(街道)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目前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分支机构在海曙区的企业务工人员,需提供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

  ③流动人口子女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海曙区现暂住地已取得的《居住证》或有公安部门居住登记记录;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及子女户口簿;

  ④户籍地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证明。

  (2)入学程序

  流动人口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2018年4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镇乡(街道)教辅室确定),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上四项相关证明材料,向暂住地所在镇乡(街道)教辅室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联合验证核实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由教辅室根据本地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负责开具入学通知书,6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

  (3)验证工作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工贸、农办、社保、公安、市场监管、卫计、教育等部门人员联合进行招生报名验证工作。

  工贸、市场监管、农办负责查验入学条件第①条的有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公安派出所根据第②③条的有关证明查验养老保险和居住证记录;卫计部门负责查验入学条件第④条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部门负责根据户口簿查验是否符合入学年龄,并根据各部门查验结果,对提出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子女,作出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的结论。

  五、工作要求

  1.区教育局、各镇(乡)街道教辅室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据区域内小学的事业规划、当年度生源的分布情况、各小学的办学规模和实际接纳能力三个因素,依街道、社区、路段、幢、门牌号等,为每一所小学划定2018年招生服务区。

  2.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3.做好特殊儿童入学工作。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适龄盲障儿童可以与省盲校联系,适龄聋障儿童可以与宁波市聋哑学校联系,本区户籍的适龄智障儿童可以向达敏学校报名。各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4.各学校要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以学校网络和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保证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告的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及需携带材料等。

  5.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文件,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各校不得随意超过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并按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生班额。

  6.规范招生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各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择校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民办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7.放弃户籍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服务区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西片区由各镇(乡)街道教辅室)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8.民办小学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原则上招收海曙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时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具体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备案。

  2019年起,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将全面实行积分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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