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大鹏新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4)
	  六、生源分流办法
	
	  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将被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按照家长填报的是否服从安排来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家长填报服从安排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到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学校安排学位;家长填报不服从安排的,由家长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七、学区积分方法
	
	  大鹏新区共分为三个学区,即:葵涌学区、大鹏学区、南澳学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
	
	  1.基础分
	
	  以申请学生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等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十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应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一类型基础分为110分,条件是大鹏新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房产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基础分为105分,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房产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所在学区户籍,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基础分为100分,条件是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房产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型基础分为95分,条件是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
	
	  第五类型基础分为90分,条件是大鹏新区内非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学区内幼儿园学籍;
	
	  第六类型基础分为85分,条件是大鹏新区内非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非学区内幼儿园学籍;
	
	  第七类型基础分为80分,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学区内幼儿园学籍;
	
	  第八类型基础分为75分,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非学区内幼儿园学籍;
	
	  第九类型基础分为70分,条件是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学区内幼儿园学籍;
	
	  第十类型基础分为65分,条件是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非学区内幼儿园学籍。
	
	  2.加分
	
	  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户籍学生(含港澳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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