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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家长帮论坛天津站 2018-05-13 11: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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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8年天津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8年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二)全区各小学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根据常住人口的变化,做好学龄人口预测,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

  (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各小学负责具体落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合理控制校额、班额。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并在教育局统筹安排下做好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民办小学招生在教育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规模控制在4个班。

  (三)培智学校招生与普通小学招生同时进行。

  三、相关政策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2018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三)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3.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区教育局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红桥区接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为:跃进里小学、邵公庄小学、中心小学、西站小学、桃花园小学、洪湖里小学、雷锋小学、清源道小学、丁字沽小学、佳宁里小学和佳春里小学。

  (五)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等其它群体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已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积极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水平。

  (七)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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