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入学政策公示(2)
(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校):
1.户口簿。
2.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宅基证,如果因为拆迁无法提供宅基证,请出具相关证明)。
3.婴儿出生证。
4.预防接种证。
关于复印件的特别提醒:
(1)家庭户口本(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需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本户口本上的相关页编号须一致、户号清晰,信息必须真实);
(2)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或宅基证) 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号码页、户主页及“附记”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购房合同需复印封面、购房者信息、房屋地址、交房日期和有公章的一页;
(3)婴儿出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4)预防接种证 原件(不需复印)。
七、相关说明
1.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所,该住所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
2.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3.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拆迁、乔迁新居的,施教区以新安置房、新居住地为依据。
八、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12-66550458
联系人:王老师 严老师
开通时间:工作日 8:00~11:00 13:00~16:00
九、备注
1.请本施教区的具有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前来学校报名,无需提前排队,小孩无需带到学校,只需一位家长带着相关证件有序进入报名接待处,请自带黑色水笔。
2.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已列入入学名单的,由便民服务中心发放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后,在指定时间到我校报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