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淀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3)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5 10:38:46
(二)线上初审
公安海淀分局网上初审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申请人的社保证明信息;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申请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申请人的预售房合同信息和在我区租住公租房申请人的公租房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申请人初审通过的,可打印《2018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18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申请人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三)线下联审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18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18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和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收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证明证件材料齐全的,报送至联审工作小组,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证明证件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应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四)反馈审核结果
联审工作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