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州七类人及港澳外籍须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8年通州七类人及港澳外籍须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8年北京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将于5月7日开始,按照市教委要求,按本市户籍对待和外国籍适龄儿童及所有超龄儿童小学入学必须到居住地所在乡镇(或街道)教委办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并携带以下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
父(或母)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通州区的适龄儿童。
需要准备的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进站函”、全家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在通州区家庭实际居住证明。
(2)持“随军家属证明”人员
父(或母)持有驻通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通州区的适龄儿童。
需要准备的材料:“随军家属证明”、现役军人证件(军官证)、全家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证明。
(3)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
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通州区的适龄儿童。
需要准备的材料:“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含信息:适龄儿童随迁信息、在通州区的居住地址)、全家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证明。
(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
父(或母)户籍在通州区或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县但实际居住地在通州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无户口适龄儿童。
需要准备的材料:本市户籍父(或母)常住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本市户籍父(或母)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