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州七类人及港澳外籍须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2)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6 09:34:43
(5)华侨
父(或母)持有通州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通州区的适龄儿童。
需要准备的材料:“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全家身份证明证件(如公证书、护照等)、儿童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证明。
(6)台胞
持通州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开具的“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通州区的适龄儿童。
需要准备的材料:“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全家身份证明证件(如: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证明。
(7)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
父(或母)是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且户籍为湖北省襄樊市的适龄儿童。
需要准备的材料:“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身份证明”、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限于湖北省襄樊市)。
(8)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需要准备的材料: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9)本市户籍超龄儿童
携带儿童出生证明和全家户口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