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山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4)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6 13:56:55
(六)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区教委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招生入学工作。依据市级政策,2018年招收特长生比例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4%以内。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七)规范民办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
(八)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九)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划片范围内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经区教委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