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房山区非京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6 14:11:30
2018房山区非京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廖春迎任组长,区教委主任顾成强任副组长,区人力社保局、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和各乡镇(街道)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具体负责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日常工作,组织加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宣传和解释工作,提前化解有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