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燕山地区非京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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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6 14:37:21
四、工作要求
负责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燕山教委联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入学政策的宣传、解释、分配入学等工作。审核申请人须如实提供“五证”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不予发放《在燕山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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