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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大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6)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6 15: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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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1.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按照市教委的有关要求,依法规划开发区“免试、就近入学”范围,制定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工作宣传,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五证”。

  3.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市教委和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有关入学的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以保证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检查与监督

  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将按照市教委和各项招生政策的要求,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流程,按照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学生,保证服务片内每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辍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2.实行招生计划管理。各校要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批准备案。各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3.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区两级相关要求规范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方案、简章或广告要经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备案。

  4.严格学籍管理。全市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孩子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三)加强宣传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区教委官网、各学校网站、庄时讯、北京亦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中小学入学政策,通过幼儿园、街道办事处给开发区全体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一封信,全方位宣传2018年开发区入学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入学政策。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稳妥解决社会和媒体反映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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