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3)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6 15:50:19
3、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
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延庆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延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延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延接受义务教育。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区教委小教科进行审核、注册、网上采集信息。通过网络审核后,再次进入“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PS: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地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小学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区小学就读。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首先在“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持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