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渝中区红岩小学招生通知 (3)
家长帮重庆站
2018-06-07 09:52:26
(二)符合条件的化龙桥街道、石油路街道办事处辖区非户籍学生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共4页:主页、增减页、学生页、监护人页(父或母),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辖区购房)或者渝中区居住证(属于化龙桥街道或石油路街道)须有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渝中区就业合同和在渝中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至少近六个月)。在本区投资经营营业执照和依法纳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4、在本辖区实际居住,并在本辖区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由现居住地街道(社区核实)提供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