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厦门市海沧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志愿填报(3)
家长帮厦门站
2018-07-02 10:11:26
三、温馨提示
1.请家长依据居住地、积分排名情况、学校剩余学位数综合考量,不盲目跟风,避免志愿扎堆现象。
2.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志愿建议您尽量填满,切忌填写您没有意向就读的学校,否则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结果。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不得放弃录取结果,也不得在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再到民办学校报名。
3.7月24日前将完成所有积分入学志愿录取工作,并在i厦门网站(您报名的网站)公布。学生最终录取的学校可能离您目前的居住地较远,为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建议家长在开学前将暂(居)住地迁到录取学校附近。
4.若均未被区内任何学校录取,请尽快回原户籍地就学。
四、本办法仅适用于参加海沧区2018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最终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j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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