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市天桥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2018年济南市天桥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一)随迁子女入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3.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准备身份证明、在济合法稳定从业证明、在天桥区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情况如下:
(1)身份证明:
①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由公安部门核发的目前在天桥区的在济居住证(或暂住证)。
说明:截至2018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或暂住证)在济最近至少连续满一年。
②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其他区县的,不在天桥区招生范围内。根据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天桥区时间长短按照不同分值赋分。
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在济南市合法稳定从业证明:
①在济务工者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缴纳“五险”或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单据;
②在济经商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正本和副本)、税务登记证;
③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如: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等)。
★对于适龄儿童监护人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可提供下列手续:
出租运营手续: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二代电子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或者上面两证合一的《出租车类别从业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企业驾驶证明(出租车公司)、务工人员和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车辆营运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公司拥有)。
货车运营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驾驶证(驾驶证要和所开的车辆匹配)、车辆行车证(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