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学位申请:特殊住房申请学位常见问题
特殊住房申请学位常见问答
特殊住房包括祖屋、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类型。在申请小一学位时,居住这些住房的家长需要特别注意,办理相应的证明文件。
1、小君,特殊住房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单位宿舍的,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及与适龄儿童父母工作关系证明(与社保缴纳单位须一致),并提供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
2、为什么罗湖商务公寓申请学位按特殊房产处理?
答: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因此,全市各区对商务公寓申请学位均有明确限制。从2017年开始,若家长用商务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在我区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打印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和社区工作站打印的显示实际居住《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自有房产处理。(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