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江湾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2018年杭州市江湾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社会发展局关于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常住户籍儿童:20号路以南已交付金隅观澜时代、保利东湾等楼盘;
非常住户籍儿童:20号路以南区块。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三、入学对象
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
1.开发区户籍儿童。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包括: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开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开发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2)驻开发区部队的随军子女;
(3)在开发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
3.符合开发区小学入学政策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具体指持有开发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将“开发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简称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4.其他政策规定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四、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
(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