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江湾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3)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在进行入学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本;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仅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上的需要提供);
(4)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居住证,预计2018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可暂不提供居住证,待取得居住证后,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补交。
十、招生录取办法
1.学校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不会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入学考试、考核。学校按社发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会跨教育服务区招收学生。
2.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会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3.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我校招生计划时,学校会先录取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再录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学校教育服务区内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时,学校会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学校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开发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我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顺序排序,入户时间早者先录取。
5.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根据随迁子女取得开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
6.符合条件、我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社发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十一、特别说明
避免同一时段有过多家长报名,为减少家长等待时间,我校将采取按取号号段分时间段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凭登记码取号,取号时间为6月22日(周五12:30-14:00,领号顺序不影响录取顺序,保证人人有号)。报名当天,请一位家长(父亲或母亲)带孩子,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根据指定时间来我校报名。
十二、未尽事宜请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1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