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国的印象
学前教育法国的印象
2013年初,笔者有幸随《早期教育》编辑部幼教考察团前往法国,参观了巴黎的爱米阿拉户森等几所幼儿园,也与法国同行进行了交流,对法国学前教育有了初步的认识。
一、普惠性的学前教育体制
(一)非强制性的免费教育
在法国,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义务教育阶段为6岁~16岁),但却是是初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国对3岁~6岁幼儿实施非强制性的免费教育。所谓“非强制性”是指家长有权决定是否让幼儿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但年满3岁的幼儿家长只要有需要,政府及公立幼儿园就有责任让幼儿接受免费教育。
在法国,年满3岁的幼儿家长可直接向当地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由该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学区的指定园所,如果家长想选其他公立园,则必须经过政府部门严格的审核,一般来说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不能择校。在公立幼儿园,家长只需要承担幼儿的午餐费、校外托管费等非常有限的费用(月均60欧元左右),而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校外托管人员工资(法国幼儿在园时间为8:00—16:30,放学后有专人负责看管没有接走的幼儿,这些人具备相应的资质,被称为 “启动活动的人”)及组织幼儿外出时的所需设备费用等。
幼儿入读私立学校则需要家长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有权决定接受与否,通常由校长通过约谈家长以及综合考察再决定是否录取。私立学校的学费每月大约300欧元--600欧元不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维护校舍和宗教教理教育,而所有维持学校运转和教学工作的费用都由国家和市政府或地区行政机构负担。
在法国,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其教育都必须遵照国民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展开,但课程内容以及教育教学的方法、手段则由教师决定和自主编制。私立幼儿园的课程内容除了大纲所要求的内容外,还会增加一些内容。因此,尽管私立学校费用较高,但很多家长还是愿意送幼儿去读私立学校。一方面私立学校办学有特色、教学内容相对丰富,另一方面公立学校教师有时会因参与罢工等社会活动而影响教学。
(二)制度保障下的高入园率
法国幼儿的入园率一直高居世界前列。据有关资料统计,早在1992年,法国4岁~5岁儿童的入园率就达到100%,3岁儿童的入园率也高达98.8%,2 岁儿童的入园率达到34.4%。如此高的入园率与法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保障有力是分不开的。除了非强制性的免费教育,法国学前教育机构的覆盖率也很高,遍及全国城乡各地。据统计,每2000人的社区中就有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政府不仅积极筹办公立母育学校(幼儿园),也鼓励和扶持私人或私立学校办园。不仅如此,办学形式也多种多样因需而设,如幼儿园、幼儿班、托儿所、保育所、流动车等,满足了不同层次家长的需求。其实,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在法国是有史可循的,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保护和教育幼儿法令的国家,从1835年政府颁布《关于在各县设立初等教育特别视学官的规定》至今,法国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障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如1975年颁布的《哈比改革法案》有效地促进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1995年颁布的《幼儿学校教学大纲》进一步确定了法国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动向。在这些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法国的学前教育得以持续稳步地发展。
(三)措施完善的全纳式教育
全纳式教育是法国学前教育的重要特色。为了保障残障、智障、贫困等弱势群体儿童受教育的权益,法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法国权利与资助委员会(CDA)规定:应家长的要求,幼儿园有义务接收年满3岁的残疾儿童,并且按照委员会制定的针对性方案,单独或集体对他们辅导和帮助;对于学业有困难的儿童,每周有2学时的专门辅导课;对于贫困家庭的儿童,政府则通过“收支对应”的方式减免或免家长的相关费用,如政府将幼儿园伙食费分为不同等级,家长根据自己家庭人均收入缴纳相应等级的伙食费。
(四)公私并举的办园形式
法国的幼儿园分公立和私立两类,并且大多附设于学校内,独立园很少。其中,公立幼儿园约占70%,由国家承办;私立幼儿园约占30%,多数为天主教会学校。不论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均由国家承担(其中公立学校教师月工资比私立学校教师仅高出l00欧元左右)。法国的幼儿园之间没有等级划分,其办学质量及声誉完全取决于督学的督查与评估。法国政府明确规定私立学校必须保有足够的生源,否则会被关闭,但如果附近的公立学校因为生源缺乏而停办,则私立学校也随之关闭。此举旨在避免私立学校的垄断办学,保障公益性质的学前教育发展。同时,这也防止一些家长从幼儿园阶段就进行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