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西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2)
①寄宿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寄宿学校入学,寄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②学区派位入学
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若所在学区有学区派位入学计划,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结果。相关办法另行制定并对社会公布。
③片区内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登记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学校登记)。学校依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通过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派位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在学校及附近居民区张贴公示。
④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且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及有突出贡献人员子女,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在学区内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情况,通过多校划片方式在全区范围内派位入学。
派位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⑤民办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有招生资质和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二)初中入学
1.入学条件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②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的本市非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③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入学方式及程序
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指导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完成初中入学相关操作。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经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学区参加西城区初中入学。
①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由所在学校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升学手续,录取结果在校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