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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顺义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3)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6 14: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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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顺义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依照《2018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下简称“五证”)等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小学入学。

  3.初中入学条件:凡在顺义区小学完成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凡在外省市小学完成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五证”等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初中入学。

  四、入学方式

  (一)小学入学方式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顺义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采集后方可在顺义区接受教育。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城区入学

  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本区户籍儿童可以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等,到房产所在服务区域小学进行信息审核,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服务区域内,优先接收房屋产权为父母的学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收房屋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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