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师大附属滨江学校小学部秋季招生简章(5)
家长帮长沙站
2018-06-08 15:34:20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至本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凭全家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询资料,一方家长的学区内居住证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办理一年以上)等材料,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对第五类生源,2018年实行居住证和养老保险积分制政策,办理居住证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一个月各计1分,在班额、学位允许范围内,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