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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 (2)

家长帮福州站 2018-06-25 1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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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条件

  根据台江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划定全区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以各公、民办园具体的招生公告内容为准。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随机派位招生的适龄幼儿应持有台江区户籍,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本区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3.招生程序

  (1)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家长报名:2018年6月30日至7月2日,公办性质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报名材料。

  (4)电脑摇号:将台江户籍符合派位条件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7月6日在台江区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原则上优先考虑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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