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清河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3)
五、携带材料
(一)杭州市户籍学生
1.网报生成的登记码。
2.全家户籍本原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3.特殊情况:
(1)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拆迁安置表原件复印件。
(2)集体户如果居住地在学区外的请到实际居住地学校报名;居住在本学区的需提供在本学区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亲家庭,请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效的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
备注:请确保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若核查后不符,责任自负。
(二)非杭州市户籍学生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
3.学龄儿童居住证(原件);
4.特殊情况:单亲家庭,请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效的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
六、温馨提醒
1.请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带齐各项材料前来报名,不需要带孩子到现场报名。
2.因校门口停车不便,为避免拥堵,请不要驾驶机动车。
3.报名顺序与录取顺序无关,请不要漏夜排队。
山南教育集团垂询电话:
杭州市清河实验学校校区咨询电话:86979236俞老师
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小学校区咨询电话:87337278黄老师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校区咨询电话:86580115缪老师
杭州市山南教育集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