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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还给学生上课不听讲的权利(3)

幼教网 2016-10-21 1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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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权利的危害

  笔者相信,读了上面的文字,即使部分读者会产生某种程度的认同,但如果说到“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的权利”会产生多么大的危害,还是未免会感觉有点太小题大作。但笔者却要说,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的权利,害莫大焉!多少年来,我们其实一直都是这种观念的共同受害者,只不过在“众人皆醉”的错误教育氛围中受害而不自知而已,照此下去,造成的损失将不可估量!

  首先,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的权利,其潜台词就是支持不问原因,不分青红皂白,对所有不听讲的学生滥施惩罚,实际上变相地野蛮剥夺了学生自行选择适合自己学习道路的权利,进而造成本来能学好的课程反而学不好,学习效果越来越事倍功半,最终彻底丧失学习该课程的信心和兴趣,乃至影响升学,影响前途。前面对此已经做了详尽的分析。也许有人还会不服气“作为学生,现在上学是为了今后适应社会做准备,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迁就你,所以不能让老师适应你,你得去适应每一个老师,否则来上学做什么?”这话听起来似乎颇有道理,但细细一琢磨,不对了,承认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的权利,并没有说一定要让老师去适应每个学生啊,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一个老师的教学方法和风格不可能适应所有的学生,所以学生才必须拥有以“不听讲”为前提,自行探索适合自己的学习道路的权利,二者应该是互相尊重,毫不矛盾的。至于后半句“学生得去适应每一个老师,否则来上学做什么?”笔者很想问问这些人,你从小到大接触过的上百位老师中,他们的风格都是完全一样的吗?有没有教学风格完全相反的老师,却取得了同样的教学成果?恐怕谁也不敢说没有!那么,你能主观地断定哪种教学风格一定好,哪种教学风格一定坏吗?(水平实在太差的庸师除外)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一切再清楚不过了,既然老师之间教学风格存在抵触都是正常现象,那么为什么不能接受学生的学习风格与老师的教学风格相抵触呢?为什么一定要强迫一个自身实际情况和授课老师格格不入的学生去适应老师呢?这种要用学业甚至前途来做赌注的事,却非要逼着学生“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仅仅因为这“一瓢”是老师所指定的,这究竟是愚昧?还是霸道?

  然而,耽误学生的学业和前途,仅仅是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的权利中危害最轻的一种,真正深远的危害远不止于此。

  要认清真正深远的危害究竟是什么,必须先弄清楚一个问题:“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的权利”这种观念的实质是什么?

  探讨这个问题前,笔者要再问一个问题,是否有人认真思考过,为什么长期以来,“学生上课必须听讲,否则应该受罚”的观念在大众的头脑中如此根深蒂固,但却始终不能理直气壮地写入学校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换而言之,上课不听讲与其它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导致它无法光明正大地登上大雅之堂?

  原因非常简单,假如这个观念一旦落到了白纸黑字上,一切就都乱套了。

  我们可以假定,“学生上课必须听讲,否则要受到惩罚”如果真的写入了正式的学校规章制度。那么首先请问,判断“上课不听讲”的标准是什么?是根据学生的眼神、表情等外在表现判断呢?还是根据学生的思维活动判断呢?如果是前者显然不恰当,根据外在表现判断一个人内心的思维活动本来就是再荒唐不过的事,貌似听得认真,其实在走神,或者貌似在走神,其实听得很专注的情况比比皆是(凡是上过学的都知道),一个老师在面对几十名学生时,怎么可能对每个学生都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是后者,请问老师如何成为每个学生肚子里的蛔虫?有人也许会说,可以通过提问来判断,没错,上课提问确实可以判断学生当时是否在听讲,但是,即使学生没回答上来老师的提问,他有可能是已经走神很长时间,也有可能刚好在提问的一刹那走的神,这两种情况处理起来显然要有轻重之分,但老师如何判断学生不听讲时间的长短?老师不是神哪!

  其次,既然上课不听讲就要受罚已经成了明文规定,那么大家必定要共同遵守,任何违反者都要受罚,老师则是这一规定的理所当然的执行者。可是,老师在课堂上的主要职责是讲课,主要精力也必然放在讲课上,而不是去观察寻找不听讲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不听讲人数比较多的时候,注定撞在枪口上的倒霉鬼只能是一两个,而放任大多数人逍遥法外,如此看来,这个规定有多大的可操作性?一个几乎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有制定的必要吗?

  再次,通过前面分析的已经可以看出,对于如何判断学生是否听讲以及保证不听讲的学生必然受罚,于实际操作中都是不可能的,那么,对不听讲的学生的生杀大权理所当然操纵在了老师手里,学生上课时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可以作为老师处罚学生的依据,反之,如果老师情绪好,或者上课走神的恰好是老师喜欢的学生,老师大可以视而不见。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老师是否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这个不作为的责任又如何确定?由谁来追究?怎样落实?这些,其实都是无解的问题。

  啰嗦了这么多,只是想让那些糊涂人对此有个更具体的认识。其实,要回答笔者前面提出的上课不听讲与其它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的问题,只需一句话足够了:其它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行为,而上课是否听讲则是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思想互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能凭思想给一个人定罪!好比一个人即使在头脑中策划了再罪大恶极的犯罪计划,但只要仅仅停留在思想阶段而未付诸实施,就绝不能对其施加任何惩处!这是早在几百年前人类就达到的认识水平,也是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而“学生上课必须听讲,否则要受到惩罚”与这一原则相悖,所以注定了见不得阳光!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感到了一阵深深的悲哀,尽管道理是如此的简明易懂,但不知多少年来,作为“祖国的花朵”的孩子们却在这个问题上无情地被剥夺了自己理所当然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的,虽然刚才笔者的种种分析都是建立在假设的前提下,尽管“学生上课必须听讲,否则要受到惩罚”的观念从来都没有在学校规章制度里出现过半个字,但各位读者是否对笔者列举的某些情形有颇为熟悉的感觉?甚至自己也没少有过亲身经历?一点不错!某些老师在自己情绪不佳时,以“上课不听讲”为幌子,肆意对自己看不惯的学生滥施惩罚,哪怕学生实际上根本没有不听讲,也可以仅仅凭一个眼神、一个表情来找学生的茬!而心情好或者面对自己喜欢的学生时,哪怕有破坏课堂纪律的行为都可以一笑了之!大家扪心自问,上了这么多年学,对此类现象无论如何也不算陌生吧!

  不要轻视这个问题,笔者想说,这才是真正的危害所在。

  学生的学习被引入了误区,知识没学好,以后还可以弥补,升学和前途被耽误了,虽然是大事,但人生的道路很长,未必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然而,长期以来“学生上课必须听讲,否则要受到惩罚”观念的深入人心,最恶劣的影响是极大地助长了老师个人独裁思想的膨胀,给广大学生灌输了这样一种观念:学校的规章制度只是管学生的,而对于老师来说则什么都不是,不是老师行使权力时要受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而是老师凌驾于校规校纪之上,既可以超越校规校纪滥用权力,也可以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视而不见。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一方面,老师在只要在没有造成客观上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对自己的滥用权力或不作为的种种行为心安理得,另一方面,广大学生的合法权利尽管在老师每次的具体行为中遭到侵犯,受了委屈,却在内心深处认同这种思想。长此以往,必然会造成学生轻视理应具有最高权威的学校规章制度,而唯老师马首是瞻,以老师之是非为是非,“只要把老师哄好了,什么都好办了”,进而为赢得老师的欢心,争相讨好奉承老师,不仅失去了小小年纪本该有的纯真,更丧失了独立思考辨别是非的能力,丧失了自己的独立人格。从小在这种环境成长起来的学生,长大后认可的必然是“人治”而非“法治”,走上工作岗位后,必然是以揣摩上级心思为第一要务,尊崇的是领导意志,而非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这会对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今后的发展带来多大的消极影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不要以为笔者是危言耸听,看看如今的教育现状,我们就会发现其实一直在为这种思想的消极影响而买着单,多少年来小学生里层出不穷的“小马屁精”;为了争当班干部、优秀学生而私下贿赂老师;逢年过节家长甚至要亲自出马不惜重金向老师表示“慰问”……如此种种,难道还不够令我们警醒吗?不能不承认,多年来教育界也一直在为肃清此类现象而煞费苦心,可惜效果却往往是重拳打在棉花堆上,为什么?有几人意识到这些现象的产生竟然与“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权利”观念的思想根源同出一辙呢?对此,笔者敢断言,“禁止学生拥有上课不听讲权利”观念的毒瘤一日不除,以上那些不正常现象必将与其相始终!因为前者纵容了后者的发展,为后者的不断壮大提供了再好不过的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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