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早教需“公共服务”
新民网-新民晚报
2008-05-15 15:24:40
上海市0-3岁学龄前儿童的最主要带养场所是“散居在家”,而以祖辈为主的“隔代教养”则同时构成了本市婴幼儿早期教养的一大特点。
据市人口计生委对本市34个街道(乡镇)包括户籍人口和在沪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户籍户口的抽样调查,本市20万的O~3岁婴幼儿中,近80%散居于社区,由一家一户单独教养,送专业教养机构带养的不足18%,另有不到3%的婴幼儿被送到别人家庭寄养。在“双职工”现象下,祖辈与婴幼儿的同住率为76.5%,参与婴幼儿带养的高达88.9%。
然而,有近70%的家庭表示并不满意这种“隔代抚育”的方式,“帮带需求”十分强烈,认为祖辈老人、母亲以及保姆需要接受现代家庭教育指导的超过86.7%。婴幼儿早期教养的“公共服务”以什么形式最容易为人接受?占调查总数99%的家庭分别选择了“咨询”、“上门服务”、“定期检查”、“集体指导”、“提供音像资料”或综合上述各种方式。
母亲的眼中最合适的指导人员选择依次是:“持证的专职学前工作者”(43.5%),“现任幼儿园老师”(31.6%),“现任托儿所保育员”(16.1%),“培训后的教育保姆”(5.9%)和“现任托儿所医务人员”(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