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颁布五大防幼儿园“小学化”禁令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教育局获悉,《关于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已于日前正式出台,颁布五大防幼儿园“小学化”禁令。
据悉,一些托幼机构为了迎合家长心理,把小学教学内容搬到幼儿园、托儿所,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开展写拼音、写汉字、算数、珠心算、读经等内容的教学,有的甚至布置家庭作业。
为防止和纠正部分托幼机构的这些错误做法,市教育局日前向各镇区教办及有关幼儿园下发了《关于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了不准搬用小学教材、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等五大严防学前教育“小学化”的禁令,同时要求各大幼儿园要采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形式。另外,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教学行为。
据市教育局学前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问题的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托儿所将给予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除了给予通报批评外,该年度托幼机构办学情况年检结果还将被定为不合格。此外,还将把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作为幼儿园创等级、评先选优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88227366,家长可打电话向他们投诉。
禁令:
(一)不得搬用小学教材,不得进行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和汉字等内容的教学活动;
(二)不得开展以机械背诵为主的教学活动,包括以背诵为主的读经活动和以背诵笔划或字形为主的识字活动等;
(三)不得给幼儿布置计算、写字、拼音等方面的家庭作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四)幼儿园开展英语特色教育的,必须有英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所使用的特色教材必须按规定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五)兴趣班不能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教学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