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近日听取北京市政府关于“发展学前教育”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北京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形成幼儿园安全监管机制。
据悉,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幼儿园,各区县政府要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指导,监督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同时,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幼儿园年检制度也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年检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政府将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今年北京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预算达到5个亿,相当于“十一五”期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总和。针对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将于近期下发。
2011年至2013年,北京将分别增加学位26901个、23879个、23280个,共增加学位近75000个。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学位供给实现全覆盖,入园率由85%提高到95%以上;常住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学位覆盖率和入园率由80%提高到90%以上;对目前未能入园的在京适龄儿童及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
为解决“入园贵”的问题,北京市政府将加大投入,实施奖励补贴政策,同时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规范幼儿园收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标准。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收费坚决查处。
行动计划将实施三项工程,分别为实施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三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约1亿元经费,完成3万人次的幼儿园管理者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95%的幼儿园园长和85%的幼儿教师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
行动计划还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区县、乡镇(街道)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制度和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