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2)
幼儿园因是“学”之前阶而被列入学制
既然幼儿园不是学校,为何被列入学制系统?从逻辑上说,写进学制的所有部分,都应当是“学”(学校)。学制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办学规定和依据,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当在学制系统中得以体现。幼儿园进入学制系统,体现了人们对“学龄前教育”作用和意义的充分认识。然而,幼儿园又是个特殊的教育机构,其目标主要是保育,而不是教育。因此,幼儿园向来与大、中、小学校有所区别:幼儿园阶段并未进入义务教育范畴;幼儿园不像大、中、小学那样归属于教育行政部门,而是可以归属于教育局、妇联、民政部门甚至地区街道;幼儿园也从未像中小学校那样划分为年级,学校的年级序列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尤为重要的是,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不像中小学校那样以掌握知识和技能为目的,而是通过游戏发展儿童的身体和心智,为之后的教育奠定基础。因此,幼儿园之所以被列入学制,并非因为其是“学”,而是因为其是“学”之前阶。
“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不能相互取代
“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内涵存在某些重合,但差异也很明显。“幼儿教育”更多地是从人的自然发展过程对儿童特定发展阶段的教育作出界定,其主要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而“学前教育”更多地是从学校教育的立场对儿童的教育阶段作出界定。“幼儿教育”更为古老,人类早期对幼小儿童所施行的教育影响即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在近代出现“学龄”概念后才逐渐产生。“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关注的都是幼小儿童的教育问题(3—6岁甚或0—6岁),但“学前教育”是从当下的幼儿教育是未来学校教育的前一阶段、是从有利于幼儿未来接受学校教育的立场考虑幼儿教育。可见,两个概念存在区别,所指有所侧重,无法相互替代。比较而言,“学前教育”内涵更为丰富,蕴涵如下理念——对儿童的教育——“学龄前”与进入学龄后应整体地、有差别地予以考虑。因此,不能用“幼儿教育”概念取代“学前教育”。事实上,二者也无法相互取代。
我们应当严谨、明晰地使用“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这两个概念。笔者曾看到名为《中国学前教育史》的著作,如果该书仅反映中国近代产生幼儿园以来的教育历史,可谓名副其实;如果该书是从中国古代说起,那就是以今铸古,因为“学前”一词始出于近代,而以《中国幼儿教育史》作为书名,不仅更贴切,而且可以涵盖古今。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如“中国古代的高等教育”说法就不妥当,中国古代的教育系统并没有相应的“高等教育”,而只有“大学”与“小学”之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