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非京籍入学流程详解
不准备“五证”就来不及了
1、“五证”指的不是“五个证明”,而是相互关联、互为佐证的“五套证件”,一共20多个;
2、北京各区县政策,每年都不一样,同一年的每个区县都不一样,一年松、一年紧(但不是交替循环),有的区县松、有的区县紧,总体的规律是:按照时间长、最严格的规定准备。
东城“五证准备细则”
一、全家户口本
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和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非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已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二、在京暂住证
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需持有暂住地公安局派出所制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且办证日期应在2015年4月3日前;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暂住证地址与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三、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
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非合法建筑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且父母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的起始日应在2015年4月3日前。
(社保证明可以登陆http://www.bjrbj.gov.cn/csibiz/注册并打印)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完税证明。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即可。
联合工作小学审核
1.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符合相关审核程序、审核标准或在审核过程中侵犯申请人或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区政府督查室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区信访办了解反馈群众需求;区维稳办全程跟踪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区监察局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3.如有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将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