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与幼教管理体制改革(2)
总之,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国策,可以实现教育与社会社区互为条件、双向互动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使幼儿教育获得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同时,也有益于整体优化的社会环境的建设。这是已被上海及内蒙、广西、安徽等省市的城市和乡村的社区学前教育实践所证实的行之有效的经验。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国家教育部将幼教社会化、发展社区教育作为今后一个阶段幼教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探索幼教社会化管理模式,强化社区功能
在我国,幼儿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具有社会公益性、服务性,幼儿教育的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地方性特征。社区是幼儿教育的生存环境,也是其发展背景,是幼教管理活动中最基本的现实。因而需认识幼儿教育的特殊性,认真研究探索有别于义务教育的管理模式。幼儿教育的发展要走出垂直体系,走出单纯就教育系统自身的角度进行行业化管理化的形式,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教育机构、家庭一体化的体系,将行业化管理与社会管理结合,既考虑纵向系统,又增强横向联系,条块结合,从而较好地发挥社区整体协调综合管理的功能,实现“政府统筹,社会参与,主动服务”。
要建立幼儿教育的社会协调体系,政府重视是关键,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专业指导,并注重发挥社会协调功能。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管理,明确各自对幼儿教育应承担的责任,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幼儿教育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时统一予以考虑,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使社区建设与幼教事业发展同步,发挥二者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作用。
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和作为城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或行政机构,它是实现将教育系统的行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结合,使学前教育与社会密切联系的最基础的环节。幼儿教育的发展前景是社会教育,幼教社会化、社区化,必然要求突破以往幼教管理和责任归属仅为教育部门、限于条条管理的状况。对幼儿教育的管理要遵循幼教规律与特点,注重条块结合,特别强调以块块为主的管理模式。社区即乡、街政府或行政要成为幼儿教育的责任和管理主体,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结合社区建设,建立起跨部门领域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或管理协会,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将各方面力量与资源有效组织起来,发挥社区对幼儿教育管理的整合性。幼教社会化管理体制的探索需处理好教育行政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
社区教育要吸引整个社区的参与,特别要激发儿童家庭和社区公众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在参与中学习科学教育知识,使之能在社区教育中直接获益。儿童、家长和社区公众还应成为社区教育的实施者、管理者,作为此项工作的重要力量与教育者、保健工作者、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和基层行政共同合作,保证社区教育的实施。应当看到,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社区地位逐步得到增强。社区公众和居民逐步由单位人转向社会人、社区人。教育工作者、教职工及幼教机构等相关教育服务设施也逐步由单位所属所有转向为社区所有和共享,社区公众及社区幼教机构将逐渐增强对所在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成为社区生活和活动的主体,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公众的参与也有利于促进社区教育管理的民主化建设和社区居民自主自治,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社区教育的发展要致力于建立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对0-3岁儿童的教育与养护应予以足够的关注,并以弱势或困境儿童群体,如残障儿童、贫困儿童等为重点,为社区所有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和综合性服务。社区内托幼园所作为正规幼教机构,要增强社区认同感并树立为社区服务的意识,使自身成为社区幼教中心,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开展将有利于形成并完善早期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使儿童发展权利的实现得到切实而根本的保障,并能全方位地推动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