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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中小学入学、转学注意事项及办理流程

上海家长帮论坛 2017-10-23 14:26:07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在上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二)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三)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五)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那么具体的入学、转学情况如何,需要什么材料,小编也一起整理出来,如果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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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对象资格

  1、入学:凡属本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

  2、转学:在本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变动户口变更迁入本市的学生。

  申办所需材料

  1、入学:带户口簿、独生子女证、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等;

  2、转学:带户口簿、原校“转学联系单”,学生评价手册、学籍卡、健康卡、接种卡等。

  办理程序

  1、入学:按招生通告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由联合招生组审核、调剂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单;

  2、转学:由学生家长向原校当面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由学生家长直接与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联系;经转入学校核准同意,在“转学联系单”上盖章后,再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办理依据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98]第75号)。

  办理地点

  全区各小学

  办理期限

  1、新生入学报名根据市教委当年确定的时间;

  2、转学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小学初中转学基本流程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1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6、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1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7、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

  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学生在嘉定区民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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