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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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渝中教(2017)101号文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新生招收工作。本次新生招生将严格执行101号文精神,按照“三对口”原则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及招生范围:
2017年6 月24日(星期六)至6月25日(星期日)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3、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多功能厅(大坪正街54号)
4、联系电话:向老师 157232359863、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多功能厅(大坪正街54号)
5、政策解读:
根据渝中教[2016]101号文精神:各小学实行就近划片招生,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即学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购买二手房入户的,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须满1年及以上(入学前1年的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对应户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同一产权住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其中适龄儿童监护人若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以最后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时间计算),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6、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小孩,带上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请带上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张(复印件正面复印地址总页、全户人口增减记载页和小孩本人户口页,背面复印父亲、母亲户口页(或身份证),共5页印在一张A4纸上)
(3)请带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房屋地址页、签字页)。
(4)适龄儿童因其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起与父母同一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辖区长住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请前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开具)。
(5)学生报名后,请家长持“预防接种证”原件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大坪中医院进行查验,开学后将查验单交班主任处。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年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