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渝中区鹅岭小学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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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鹅岭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公告
2017-06-07 重庆鹅岭小学
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渝中教[2017]101号、102号文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严格执行相关文号精神,按照“三对口”、相对就近原则开展2017年新生招收工作。对2017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生范围:
1、长江一路25—完、单、双
2、鹅岭巷
3、鹅岭正街
4、国际村1—98单、双
5、上徐家坡
6、鹅项颈
7、嘉陵新村191—完、单、双
8、王家坡
9、王家坡新村
10、下徐家坡
11、两路口街道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二、报名时间:
(一)招生范围在1—10的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二)招生范围1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三、报名地点:
学校小会议室
四、政策链接:
(一)渝中户籍学生
根据渝中教[2017]101号文精神:各小学实行就近划片招生,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即学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需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购买二手房入户的,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须满1年及以上(入学前1年的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对应户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同一产权住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其中适龄儿童监护人若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以最后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时间计算),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二)非渝中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根据渝中教[2017]102号文精神:严格审核相关条件、证明和手续完善情况。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拥有公安部门出具的6个月以上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暂住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的持《流动人口居住证》即可),且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的,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的,或者与本区用人单位签定有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善的,根据学位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其入学,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及时报告区教委,由区教委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办理报名登记与入学手续。
五、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一)渝中户籍学生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共4页:主页、增减页、学生页、监护人页——父或母、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写明邮编号和实际居住地门牌号)。
2、法定监护人房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把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拿到两路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宫大门口旁)进行查验并开据查验证明。
4、适龄儿童因其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起与父母一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辖区常住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5、监护权发生转移的无父无母儿童,需出具人民法院儿童监护权转移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渝中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共4页:主页、增减页、学生页、监护人页——父或母、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注明现住址:XX区XX街道XX小区和详细的门牌号和邮编号)。
2、法定监护人在两路口街道辖区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两路口街道辖区内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本区营业执照、纳税记录或免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与本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渝中区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渝中区非户籍生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5、家长把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拿到两路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宫大门口旁)进行查验并开据查验证明。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
1、办理入学手续时请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同往。
2、衣冠不整禁止进入校园。
3、校园内禁止吸烟,禁止高声喧哗。
渝中区鹅岭小学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