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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江南小学招生通知

家长帮论坛重庆社区 2017-11-21 18: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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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江南小学招生通知,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7年江南小学秋季招生通知现将内容公布如下: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小学校2017 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 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5号)精神,以及《南岸区 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2017 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凡年满 6 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对口入学原则。江南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 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

  (三)规范公平原则。符合我校“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二、招生范围 江南小学招生范围主体与往年一致,详情咨询招生办公室。

  三、招生办法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江南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一)户口薄: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复印:户口地址页、户主页、孩子父亲页、孩子母亲页、孩子页、户口增减页,可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二)房产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按揭房的准备购房合同、抵押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 1 份。

  (三)出生证: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四)居住证明:社区或者楼盘物管出具的居住证明。

  (五)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

  四、招生程序、时间、地点

  (一)招生程序:报名登记—审查核实—公布结果—发入学录取通知书

  (二)报名登记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00-5:00)

  (三)报名登记地点:江南小学

  (四)适龄儿童报名登记,经学校招生部审核资料,报送派处所和房管局进行核对,审核通过后公布结果,发入学录取通知书。五、安全保障 学校后勤部及校园保安。

  六、相关事宜

  (一)请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按报名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江南小学进行报名登记。

  (二)提供的报名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三)特别申明: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代办新生报名工作,唯一有效的报名途径是学校招生部。

  (四)未尽事宜以区教委和学校解释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62776131

  联系人:唐老师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小学校 2017 年 6 月 6 日

  重庆南坪江南小学的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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