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北碚区幼升小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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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政策
北碚区内户籍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实行“三对口”办法入学。即: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北碚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双方均能出具无房证明的,经学校调查核实后视同“三对口”予以接收入学。
学生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初中招生政策
具有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学生,按以下办法升入初中:各街镇片实行“单校划片”即按“划片招生、学校对口”方式入学;城区片(朝阳街道、天生街道、北温泉街道)实行“多校划片”即按“划片招生、学校对口、抽签派位”方式入学。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其余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招生时间
2017年6月20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报名登记。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