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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崧润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青浦教育 2018-05-07 1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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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崧润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相关精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2018学年崧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本园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本园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本园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8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本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5.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根据残疾类别和程度至指定的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随班就读,不随意拒绝其入园。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所属区域

  汇金路以东、油墩港以西、公园东路以北、盈港东路以南的所属区域。

  (三)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

  1.本园共招收3个班级,共计75名幼儿。

  2.收费标准:以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市文件指导意见拟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175元(按月收取)。

  (四)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学区内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如家长所持有的上海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还需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或灵活就业证满三年。)

  (备注: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事业科同意,方可实施。)

  (五)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合法居住于本学区范围内并愿意在本学区入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2.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学区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入园的,可凭房产证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0日,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

  2.4月16日,幼儿园将本园的招生方案交区教育局审核。

  3.4月19日,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登记公告。

  4.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http://rybm.qpedu.cn)

  5.5月23日,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6.5月26日、27日、6月2日,幼儿园统一进行现场审核。(由家长带领幼儿,并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7.6月23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8月15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五、关于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需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选校报名。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转园或插班的条件: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

  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申请转入本园的,须属本区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且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学区房产证。

  六、招生工作的其他事项

  1.幼儿园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

  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39728029,联系人:蔡老师

  2.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与妇幼保健所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家长带好接种证以及本园入园通知书携幼儿前往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http://rybm.qpedu.cn

  5.崧润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崧润幼儿园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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