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幼教网

全国站
幼教网

2018海淀区清河学区七类人、超龄儿童等入学须知(2)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5 10:55:42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3)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

  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单位须在海淀区内),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4)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子女

  须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的随军证明(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及现役军人证件。

  (5)华侨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人员子女

  须持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材料。

  (7)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的人员,其子女需要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应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上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第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区内(聘用单位、实际居住地址迁入海淀区时间原则上在2018年5月1日前),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上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栏目推荐
首页 导航